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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顶岗实习实施方案

时间:2021-05-10 作者: 浏览次数: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顶岗实习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公布的《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和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学校积极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技能、人格特质和社会能力的培养,并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把实践性教学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为了能顺利推动顶岗实习工作,进一步加强顶岗实习管理,确保顶岗实习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我校2021届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顶岗实习是我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精神,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内容。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重学生专业能力培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职业技能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把顶岗实习与就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顶岗实习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达到从业基本要求,最终实现顺利就业。

二、顶岗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一)顶岗实习的目的

顶岗实习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关键教学环节,是培养和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校内实训向校外的延伸,目的在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通过全面实施顶岗实习,进一步密切学校与医院、企业与社会的联系,真正培养具备适应工作岗位的实践能力、专业技能、敬业精神和严谨求实作风以及综合职业素质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形成以学校为主体,实习单位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

(二)顶岗实习基本要求

1.顶岗实习是学生必须完成的学习环节,学生顶岗实习考核合格方能毕业。

2.按照教学计划安排,顶岗实习安排在学制内的最后一学年,护理专业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为36周,其他专业为40周。

3.学生顶岗实习的工作岗位必须与专业对口,要有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要有必要的安全保障条件。

4.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必须接受学校与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

5.其它要求详见《学生顶岗实习保证书》。

三、顶岗实习安排流程

(一)顶岗实习的组织机构

为使顶岗实习工作有序开展,学生在顶岗实习前,教务处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标准的制定,就业指导中心主要负责统筹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及联系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各系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修订)》,并对本系学生的顶岗实习进行指导,同时配合就业指导中心做好过程管理、跟踪、考核等工作。

(二)学生顶岗实习方式

1.学校统一分配;

2.自主申请联系实习单位。

(三)学校分配方式

实行全校统分政策。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统筹计划并安排至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除口腔医学及药学专业外均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临床教学。学校公布校外实习基地名称,由各系组织学生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一个实习单位。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对于名额报超的医院,学校统一组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一轮考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学校会公布计划未满的实习医院,学生进行二轮报名考试。考核结果公示后,所有未被录取学生根据生源地就近原则实行统一分配。

(四)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医院相关政策

1.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可以申请自主联系实习医院,但所联系医院必须为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口腔医学和药学专业除外)。
   2.有意愿自己联系实习基地的学生,需提前报名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完善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3.凡是申请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必须在自联申请表上显示的医院实习,如果未经学校允许私自调换医院,视为违反校纪行为,学校将按未完成正常教学计划,给予严肃处理,不予办理毕业手续。
   4.自主联系实习医院的学生,实习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在实习期间请假、终止实习等手续必须按学校规定回校办理。
   5.凡属我校校外实习基地,学生不允许自主联系实习,必须服从学校分配。
四、对顶岗实习学生的要求

1.顶岗实习学生须完善《实习生管理档案表》、签署《实习生告知书》和《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并领取《顶岗实习手册》、《临床实习证明》。

2.学生离校实习前,必须按学校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3.认真做好实习纪录,写好实习报告。要求实习期间至少应有8篇实习总结,实习总结、实习报告将作为过程考核的重要依据。

4.自觉维护学校和企业的集体荣誉。

5.其它要求详见《顶岗实习协议书》。

五、实习期间学生管理

(一)校联实习医院实行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指定带队老师负责。并且各实习医院每个专业均安排一名至两名组长。
 (二)各医院实习学生,需由带队老师统一带至实习医院,妥善安排。
 (三)学校会定期安排带队老师对实习医院进行回访,了解实习生的实习状况和表现。
 (四)学生实习期间,实习学校和医院双方管理,学生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
 (五)实习是教学计划的一部分,学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实习阶段的学习。

(六)由学校安排实习的学生,实习费用由学校支付(由于个别医院实习费过高,需实习生本人补交部分费用)。
 (七)实习期间学生请假在三天以内者,须实习医院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实习组长及指导老师备案;实习期间学生请假在三天以上者,须在实习管理系统“习讯云”中递交请假申请,由实习主管老师审批同意后,到实习医院主管部门报备。超过一个月者由实习医院主管部门和带队老师批准后报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备案,并补足实习时间后,方能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实习期间如发生重大事件或疾病者且无法继续实习的同学需返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六、考核与评价

(一)学生的考核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共同完成。双方指导教师共同对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并在“习讯云”管理系统中给学生进行考核打分。要注意将实习学生的技能水平、职业道德与素养、劳动态度与纪律以及实习过程中的技术成果等内容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二)考核结果实行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进行的评价占总成绩的70%,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进行的评价占总成绩的30%。最终的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单“顶岗实习成绩评定表”装入学生档案。

(三)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不予毕业。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随下届学生重新实习。

七、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有关费用结算规定

我校派出的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在外地指导学生期间,其费用按学校《差旅费管理规定》报销,费用实行包干制,但必须提供住宿费单据,顶岗实习单位安排住宿的,不报销住宿费。

八、其它

(一)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具体工作内容及相应职责,要加强与学生实习单位的沟通,共同为学生搭建一个良好的顶岗实习平台。

(二)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意识,关心爱护顶岗实习学生,积极为学生协调解决好顶岗实习过程中遇到的思想、生活及工作方面的实际问题。

(三)各系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保证顶岗实习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九、其它在校外进行的课程实习、生产实习、认识实习等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文件或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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